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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保险常识
发布日期:2019-01-26 20:50编辑:厦门签证网

        携家带口出国旅行,已成为不少市民假日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而随着我国对欧洲游的进一步开放,计划去欧洲或其他地区旅行的人数骤增,但需要提醒的是,在开始自己的浪漫之旅前,别忘了给自己买份境外旅游保险,特别是去欧盟国家,是否有一定额度的旅游医疗保险 ,已成为能否获得签证的必要条件。 
  欧洲游 
  医疗险不得低于3万欧元 
  事实上,眼下,不同国家对前往的国外游客签证有不同要求。比如,去德国、法国等欧盟国家,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成为签证的前提。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,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,且对所买保险有两个要求:一是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,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 以上;二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。俄罗斯、白俄罗斯等国家也有类似的要求。 
  另外,需要提醒的是,境外旅游保险产品通常是与国际紧急救援公司合作,消费者在投保前一定要问清楚保险公司是和哪家国际救援机构合作。 
  如果市民出游的是泰国、马来西亚、美国、非洲等国家,虽然旅游医疗保险并不成为签证的必须条件,但是,“在家时时好,出门万般难”,为防万一还是应给自己投保一份境外旅游医疗险,一旦发生意外和疾病,在异国他乡能获得一定的保障。 
  医疗险保额 
  参照旅行地区消费水平 
  现在,有的保险公司推出的境外旅游险、医疗险的保额动辄50万元、100万元,其实,境外旅游险的保额还要参考旅游天数、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,保额也不一定越高越好,特别是去没有强制要求的国家,保额不必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。比如,去美国、新加坡、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,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,而去泰国、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,行程较短的话,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。 
  还有,如果到一些景点集中、各项设施完善的地区,需要紧急救援的几率小,不一定选择紧急救援险。 
  意外险 
  已有综合意外险可不买 
  除了医疗险,境外旅游险还包括意外伤害保险,对于此类保险也并非是人人要买。特别是已拥有高额的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市民,不必在出国之前再匆匆忙忙额外投保同类险种。 
  另外,出国旅游的风险并不限于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,还有财产损失风险,如举家出国旅游,家里没人照看,很可能因此被小偷光顾,而在出行途中个人财产也有风险。对于此类风险,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投保相应的附加险。 
  医疗费支付 
  提前垫付减少理赔麻烦 
  近年来,境外医疗保险的理赔纠纷逐渐增多,不少被保险人在境外遭遇意外,在当地医院进行救治,等拿医疗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时,有些项目却不能理赔,原因就是费用不合理。对此,本报记者提醒市民,在投保时,一定要看清出险后医疗费用是“提前垫付”还是“事后报销”,最好选择提前垫付医药费的保险,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投保人回国后的理赔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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