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签证网(www.xmvisa.com):韩国驻华使馆告,自2012年1月1日开始,韩国法务部在入境审查时采集外国人的双手食指指纹和脸部信息。下列对象可免于提供: 1、未满17周岁的人员; 2、履行政府公务或国际机构业务的人员; 3、由韩国中央行政机关申请并获韩国法务部部长认可的人员; 4、持有A-3类签证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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